泽州县晋庙铺镇

晋庙铺镇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晋庙铺镇

                          晋庙铺镇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员网格工作水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

网格化督察考核小组政法委员、综治干事、包村干部和各村支书组成,对网格员实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村主干主要具体负责对网格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政法委员和综治干事对全镇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各村网格管理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晋庙铺镇“全科网格”管理实施方案》工作内容,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员常工作及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员信息上报、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群众对网格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支部、村委会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会议、培训参会情况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项。

(二)考核内容(以每月实际工作中心任务调整其内容和分数比例)

1、日常巡查(10

网格管理员在工作日至少要到本网格内走访巡查1次,及时捕捉和掌握网格内的信息(如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服务代办、政策法规宣传其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网格长上报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的问题、上报的时间、上报对象、处理的结果),对苗头性的问题就地开展简单的处理化解,或等待上级进行处理,此项工作由网格长进行评定

2、例会、培训考勤(20分)

本项考核以月计算其中,上级培训占10分,未按时参加的扣除相应分数;集中召开例会和培训各占5分,考评分数当月会次数×每次会议分数按实际召开会议次数,缺席未到扣除每次会议分数。

3、工作上报10

此项根据网格员每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综治办进行评定。

4、信息上报60

网格员通过“平安山西”行政版APP向信息平台报送,每月上报的有效信息不少于10条(每条信息6分)。

四、工资及奖惩发放方式

网格员补贴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方式进行发放(基本工资占70%,绩效占30%),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个等次,其中:“优秀”不低于90分、“合格”不低于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网格员除获得全额工资酌情发放不合格等次网格员绩效工资;评定为合格等次的网格员全额发放工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员扣除绩效工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追究其相应责任。

1、工作中出现有效投诉举报的;

2、当月未上报一条有效信息、从不参加例会和培训的;

六、诫勉谈话及辞退

针对网格员的月考核评定等次结果和日常开展工作情况分管领导支书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网格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或不继续从事网格员工作的应当提前15日向镇综治中心提出离职书面申请。网格员因不胜任工作或敬业意识较差、造成工作失误的,或连续两次日常考核不合格的,由综治中心予以解聘。

网格员离职或解聘的,离职前应当退还配备物品,做好交接工作等相关事宜。

网格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聘。

因不作为或滥作为,引发集体、聚众闹事等不良影响事件的。

(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连续三次月考核不合格的。

(三)服务态度和质量较差,造成群众投诉,一年内累计被投诉三次或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向服务对象索取私利,或为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对外泄露内部规章制度、各项相关信息资料,以谋取个人利益的。

(六)违反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有关内容的。

(七)触犯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网格员的补充人选,根据实际情况向乡镇提出申请,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增补。

七、督查考核纪律

1、督查考核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地评价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考核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3、被督查考核的网格员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要高度重视督查考核组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

八、附则

本办法由综治中心负责解释,自2021年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