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 晋庙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总林长令要求,扎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重点开展以“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全面做好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指示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山西省第1号总林长今)《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王力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22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各行政村、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坚持“常态化+节点化”模式、日常普遍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重要节点针对性开展。2022年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其他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五、宣传目标和形式
(一)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二)宣传工作方式
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喇叭有声音,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内容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共分为规定动作、专项动作和自选动作三个部分。规定动作必须完成,不打折扣:专项动作为在实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需要突出的侧重方向。同时,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新自选动作。保证规定动作做到位。专项动作有浓度,自选动作够出彩。
镇政府将在3月份组织举办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规定动作
1、举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主题活动
2、发布一份封山禁火令;
3、村、林场与林区企业和农户要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4、制作更新一批宣传标语、发放一批宣传单、宣传品;
5、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防火宣传。
(二)专项动作
1、设立宣传警示标识。在林区卡口、主要道路两侧布设防火宣传旗阵、悬挂宣传标语;
2、宣传车或大喇叭分时段在林区循环播放《森林防大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
3、为群众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防火知识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群众发现野外用火行为时如何举报,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护工作;
4、举办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讲座,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及逃生自救知识;
5、以短视频等形式重现典型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三)自选动作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至少一项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文艺下乡、线上林草防火知识有奖竞答、部门间合作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使防火宣传工作更切合实际。更丰富多彩。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火灾案件,重点宣传,以点带面,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形式,确保效果。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应有作用。并认真总结提炼,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四)集中活动,常态化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到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同时针对性开展“节点化”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7日前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及“常态化+节点化”宣传开展情况及宣传贯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镇林业站。报送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且有必要的数据支撑,活动印证资料(含影像资料)及短视频一并报送镇林业站。此次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村、各有关单位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