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形势,严防外来人员、车辆输入风险。经晋庙铺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地区等重点区域旅居史的来返人员,未按要求向所在村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人员。
(二)未主动报备、未纳入管控范围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
(三)故意隐瞒、谎报、瞒报个人行程和旅居史的人员,以及绕行小路、躲避卡口查验私自进入镇域范围内的人员、商贩等。
(四)私自接纳、容留上述等重点地区来返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五)在镇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
(六)违反红白事等聚集性活动防疫政策的人员。
(七)未按要求落实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
举报方式:
1.对上述线索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具体行为以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举报电话:0356-3819012(24小时)。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时,应如实记录举报信息,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办。
奖励方式: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