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晋庙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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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庙铺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6-27
发布机构:
晋庙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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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镇连翘采收秩序,提高产量和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助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经镇政府
研究,决定加强连翘采收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抢青采收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镇连翘采摘时间从7月15日早6时开始。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按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各行政村作为严禁抢青采收连翘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辖区内连翘资源保护,各辖区护林员要把连翘抢青采收行为作为巡查重点,发现抢青采收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上报
当地村委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连翘抢青采收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连翘采收秩序。
三、各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刷写标语、制定《村规民约》、张贴通告、广播等形式,把禁止连翘抢青采收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动员群众相互监督,自觉遵守。采取巡逻看管、公益林管护员兼管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连翘抢青采收行为。
四
、7月15日之前,各中药材收购商不得在我镇收购青连翘,镇政府同市场监管所巡查,对未到采收期在我镇范围内收购不合格连翘的企业和商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林地内连翘抢青采收行为,严格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任何人不得采取破坏式采摘(剪枝、砍伐连翘树木等)方式,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对擅自到有经营主体承包区内采摘、破坏连翘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六、广大村民朋友们要提高认识,增强杜绝连翘抢青的自觉性,认识抢青的危害性,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保护连翘资源,共同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七、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连翘抢青采收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
举报电话
晋庙铺镇人民政府: 0356-3819012
晋庙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0356-3819001
晋庙铺镇派出所:0356-38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