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超然养殖场:
你单位上报备案的《关于泽州县犁川镇超然养殖场占地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精神,予以备案。
一、泽州县犁川镇超然养殖场占用犁川镇八良掌村土地3.1亩(未利用地),用于养殖区及生活区设施用地。具体位置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犁川镇八良掌村要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督促设施农用地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三、设施农用地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农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设施农用地用地单位不再从事经营的,应主动拆除地上附作物,回复土地原状。
四、犁川镇政府土地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向犁川镇人民政府报告。我镇人民政府会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
犁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抄送: 山河自然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