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犁川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1-13 发布机构: 犁川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字〔2022〕31号)任务部署,立足我镇基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清廉泽州”建设、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提升”专项工作等重点任务,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走出一条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路径。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推动基层领域正风反腐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保持基层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释放“不敢腐”高压震慑;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发挥典型案件治本功能,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督促相关部门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扎紧“不能腐”制度笼子;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增强基层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廉洁履职能力,筑牢“不想腐”思想堤坝。

(二)坚持办案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在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摆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短板不足,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管机制。抓住政策执行、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推动我镇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滋长。

(三)坚持主体监管监督责任协同落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村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牵头抓总、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委监督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发现、有效解决领导弱化、权力异化、失管失控等深层次问题,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廉洁规范、常治长效。

(四)坚持多个重点专项统筹施治。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清廉泽州”建设、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提升”专项工作等有机结合,通过综合施治,一体推进基层监督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三、整治重点

(一)基础底数方面。镇、村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基本底数、具体构成、处理处置、收益分红等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不精准,未建立或动态更新 “三资”台账清单,导致一些基层干部随意处理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等。

(二)责任落实方面。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日常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业务指导浮于表面、跟进监督流于形式,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导致管理混乱、漏洞百出、问题频发。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不及时不到位,开展以案促改不深入不彻底,导致问题屡查屡有、屡查屡犯等。

(三)资金管理方面。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长期拖欠、变相占用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以各种名义虛列支出、虛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骗取、套取、私分、虚报冒领国家奖补资金;违规举债、债权债务不入账、虛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

(四)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决策,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集体资产,盲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低价出租、发包或将集体资产低价投资;财政投资形成的扶贫等集体资产不清理、不登记、不划转等问题;扶贫项目资产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规定分红;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等。

(五)资源管理方面。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土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无偿使用或低价出租;低价发包、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等。

(六)制度机制方面。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情况新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到位,跟进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不及时,导致一些制度规定或长期缺失、或不合时宜、或悬在空中成为摆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不贯通不完善,职责不明、边界不清,各自为战、相互推诿,构建监管合力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等。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 2022年8月开始至2023年6月底结束。通过五个环节统筹推进、穿插进行。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2年10月底前)。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开展自查“回头看”。结合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行动、“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提升” 专项工作部署,村、涉农部门在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于9月9日前开展一次“回头看”,深入检视、认真纠治问题隐患。二是开展专项摸底检查。通过盘点掌握村自查情况,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校资、村财镇管、“清化收”等工作成果,采取梳理现有台账、实地走访调查、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逐村排查集体“三资” 基本底数、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管机制等存在的问题,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底数、制度、问题三个“清单”。对摸排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三是进行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排查超底。纪检监察组织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统一建立专门合账,形成建账、对账、销账工作闭环。对于排查发现、各个渠道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账管理。

(二)开展专项巡察(2022年12月底前)。开展好对村巡察或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聚焦“三资”管理重点,深挖细查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找准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找出“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系统性、制度性、机制性短板,推动系统施策,提升整治效能。

(三)集中整改整治(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整治。镇党委、镇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紧盯重点,对照“三清单”,对症纠治、靶向整治。对于立行立改问题,抓紧整改到位,限时销号清零;对于限期整改问题,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进、直至落实落地;对于体制机制不顺、主休职责不明、管理边界不清等问题,由镇党委、镇政府协调推动解决。各村要注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问题整改,开展跟进式、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四)严肃正风反腐(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聚焦集体“三资”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多年重复举报、重要复杂疑

难的问题线索;聚焦换届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聚焦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主要领导领办、班子成员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骗取私分、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违规举债等集体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出租出售出借、非法侵占、无偿占有集体资产,闲置浪费扶贫项目等方面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包、非法占有集体资源,以及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等造成集体资源损失的现象;严肃问责“三资”管理问题背后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监督责任悬空的人和事,形成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

(五)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6月底前)。各村要结合基层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健全规范“三资”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短板,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和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规范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平合,推动“三资”管理水平提升。强化政治监督,突出日常监督,创新智慧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犁川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范巍巍任组长、宣传委员张帆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邢轲、副镇长陈冠群、副镇长郭晋宁任副组长,镇纪委、镇财政所、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办公室、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镇三资中心、镇水管站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

六、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组建工作专班,发挥一线作战优势,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落实落细。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针对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排查摸底、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列出周计划、月安排,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镇纪委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跟进监督,确保摸底排查全面深入、整治整改高效彻底、制度机制建设科学有效。

(二)加强统筹调度。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掌握进度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推动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用好沟通协调、线索移送、请示汇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村的联系对接,调度推动工作、定期通报进展。各村要坚持整体观念、系统思维,形成“一盘棋”格局,拧成“一股绳”推进,合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导检查。组成专项整治双线督导组,即镇党委、镇政府要聚焦全镇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切实做到摸实情、找问题、抓整治、建机制。监督检查组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强化

跟进监督检查,坚決做到排查摸底不实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实不放过、治理成效不实不放过,确保专项整治高质量推进、高成效落地。

(四)定期工作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查办案件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视情况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对于通报的重要事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建立相应的通报机制,夯实领导、落实指导、强化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畅通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机制。各村请示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困难堵点,要主动先行先试、探索亮点做法,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各村将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清廉泽州”建设、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提升”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全面总结我镇专项整治实践做法,为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提交满意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