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犁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3 发布机构: 犁川镇

各村、单位、企业:

为扎实做好全镇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泽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泽安委发【2023】7号)要求,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方案

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赶工期,抢任务和超强度生产等问题突出,事故风险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灾害天气增多,森林火险增高,居民用电、用气激增,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交织叠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镇年终岁尾安全平稳,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有力有效消除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育松  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刘银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邢  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张  帆  镇党委副书记

            范巍巍  镇纪检书记

            李  刚  武装部长

            王 琼  组织委员

            陈冠群 副镇长

            郭晋宁 副镇长

            赵会军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翠萍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宋晋阳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驻镇单位负责人、各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相关文件,收集汇总上报“百日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朱阿宁兼任。

二)成立镇级专项行动领导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油气长输管线、电力、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危险废物、民爆物品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要分别成立“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站所工作人员组成。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李广庆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

2. 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李广庆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

3. 冶金工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柳光鱼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

4.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赵腾飞

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安全管理站

5. 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常 琪

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

6. 电力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卫  斌

办公室设在镇电管站;

7. 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郭晋宁

副组长:郜  红  王晋军

办公室设在市场所;

8. 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陈冠群

副组长:程  晨

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

9.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柳光鱼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

10. 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王 飞

办公室设在镇环保中队;

11.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领导组:

组  长:邢  轲

副组长:李广毕

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

(三)各单位、各企业成立“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领导组

各单位、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任双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领导组,统筹推进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

三、工作安排

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从即日起至 2024年2月1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0日)。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针对性制定出台本村、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方案。

(二)排查治理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原则上报镇级监管部门。各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深入企业开展2次安全检查指导工作,要成立检查组,对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一台账”。

(三)督查检查阶段(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体检、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包联检查、综合督导,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督查检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轮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1日—10日)。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村、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主要任务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行动方案,专班推进以下“五大攻坚战”。

(一)开展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关于餐饮场所、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责任。重点督查检查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不履行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开展作业、未统一管理外包外租生产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

(二)开展“打非治违”攻坚战。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19 个行业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严厉打击责令停产或依法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无证上岗、未经培训开展特殊作业、严重“三违”行为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公布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进一步放大执法效果,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实际效果。

(三)开展冬季安全防范攻坚战。聚焦冬季安全生产防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管,督促化工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措施;严防矿山企业年底赶产超产、冒险作业;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行管理规定,盯紧看牢高温熔融金属运输企业是否遵守寒潮大风和冰霜雨雪等特殊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要求;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

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违规开展动火、电气焊作业,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隐患;加强“危大工程”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落实防滑、防冻等措施,大力整治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紧盯餐饮场所燃气风险,重点整治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冬季保养、检维修和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问题,严防燃气闪爆事故发生;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巡查力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及时清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动火、用火等行为。

(四)开展风险隐患“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一般隐患年内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五)开展应急能力提升攻坚战。重点督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行业领域预案和各类专业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应急储备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情况,乡村、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民间各类救援组织应急协作机制、部门应急信息通报、沟通联动等各项应急机制运行情况,确保突发事件急而不乱、忙而有序,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每月至少听取 1 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至少深入一线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停产整顿,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责令企业严盯死守,逐条逐项闭环销号,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一经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进行重奖,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机制,注重实效。“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期间,按照县镇两级确认、两级指标、两级调度、两级比对的“4个2”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即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主体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两级确认”;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部门双报告”,

镇政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两级调度”,镇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各单位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定期调度,研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研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好县镇级实行的县镇“两级比对”,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乡镇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进行比对,凡县级发现而镇级未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对相关企业和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一律提级调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县级要求,各单位和部门所管辖的范围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发生1起一般事故的,将予以“黄牌警告”,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 1起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的,将对相关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各单位、各牵头部门要于11月6日前报送行动方案;每月1日前报送“百日攻坚”冬季行动阶段性进展和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2024年2月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