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犁川镇人民政府2022-2023年采暖季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1-28 发布机构: 犁川镇

为巩固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果,确保全镇“煤改气“、“煤改电”供暖居民户用得起、用的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的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用不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补贴效益,减轻居民取暖负担,调动农村居民采用清洁方式取暖的积极性,提高清洁取暖使用率。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镇“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开展,组织成立犁川镇2022-2023年采暖季农村清洁取暖领导小组:

组  长:刘银龙(镇党委委员、镇长)

副组长:邢  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应急管理中心成员、各村委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由朱阿宁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三、补贴范围

1、2017年以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供暖改造的农村居民户,且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供暖季节期间正常使用供暖设备的享受运行补贴;供暖季节运行时间不足两个月的不能享受运行补贴;供暖季节运行时间超过两个月但不足4个月的,每户按补贴标准的一半进行补贴。

2、改变“煤改气”、“煤改电”热源的农村居民户不能享受运行补贴。

3、一户多房的“煤改气”、“煤改电”农村居民户只能享受一套房的运行补贴。

四、补贴时间

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五、补贴标准

1、分户式“煤改电”,每户补贴300元。

六、补贴流程

1、各村统计汇总补贴户数和金额,并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享受补贴的确村确户表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镇政府将根据各村汇总情况,统筹下发“煤改气”、“煤改电”运行补贴资金。

七、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各村根据村实际情况,及时摸清、核实清洁取暖运行工作动态,确保不漏户、不重户,将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严格监督。镇政府将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村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