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及相关站所、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落细,打通食品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
根据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市食安委(2023)
2号)文件要求,在县食安委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设立犁川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建立村级
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犁川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组 长:刘银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郭晋宁(副镇长)
副 组 长:张志云(人大主席)
张 帆(党委副书记)
范巍巍(纪检书记)
李 刚(武装部长)
邢 轲(副镇长)
王 琼(组织委员)
陈冠群(副镇长)
赵会军(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翠萍(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郜 红(犁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思宁
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办公室设立场所
办公室设立在犁川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
办公室主任:郭晋宁
办公室成员:郜 红
任思宁
三、建立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犁川镇共23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各村信息员由已录入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的村级食安办人员担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