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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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犁川镇农作物秸秆处理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犁川镇

为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缓解农作物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坚持秸秆“宜离则离、宜还则还、离田(还田)轮作”,逐步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加快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程,有效缓减农作物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财政资金支持,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秸秆离田收集、加工、利用等各环节水平全面提升,使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资金扶持

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任务0.25万亩,每亩奖补资金25元,用于奖补秸秆利用作业(还田利用、离田利用)。

1、实施方式。各村是玉米秸秆处理的实施主体,由村统一组织,采取还田或离田方式,将玉米秸秆进行全面利用。

2、奖补标准。对开展玉米秸秆利用(还田、离田)作业,每亩补助25元。

3、奖补范围。全镇种植玉米区

享受过农业项目中秸秆利用补助的不得重复奖补;在“秋冬防”期间,被环保部门查处过焚烧秸秆的村,不得奖补。

四、技术要求

1、还田要求。旋耕还田尽量选用能够一次完成灭茬、旋耕、还田、掩埋、覆盖等多道工序的机械,合理划分作业地段,清理杂物,将地表的玉米秸秆混埋入土,旋耕深度≥12 cm。深翻还田选用铧式犁进行深耕作业,将地表玉米秸秆深翻入土,耙平压实,耕深≥25cm,耕后用旋耕机进行整平压实作业。秸秆粉碎还田切碎长度5-10厘米,留茬高度小于20厘米。

2、离田要求。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尽量能饲则饲、能燃则燃、能肥则肥、能基则基、能原则原等,探索适合当地秸秆高效离田和高值化利用,达到田间无直立、地头路边沟渠无堆放的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所需机械由镇农机站负责进行协调、调度。

五、组织实施

1、申报。玉米秸秆处理实施完成后,以村为单位汇总,公示无异议,提交乡镇进行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验收。乡镇农科站进行初审,每个片随机抽取1个村,每村抽取不少于3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面积不实等现象,由村重新核实、无误后再上报。

3.复核。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采取抽查方式,进行验收复核。

六、资金补助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复核结果,按面积核定补助资金,资金切块下达乡镇,乡镇根据村级填报面积下发至秸秆还田、离田主体。

对因秸秆未按期进行处理,引发的秸秆焚烧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与补助资金挂钩。



犁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