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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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川镇关于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犁川镇

全镇广大村民朋友:

清明节将至,为了切实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广大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文明祭扫。自觉遵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全力推动文明祭祀的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入山,严禁一切野外违章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周边吸烟、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提倡摆放鲜花、植一棵绿树或带熟食等文明祭祀行为,切实做到“移风易俗、环保为本,追思先祖、文明在前”。

二、弘扬新风,破除陋习。采用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家庭追思和寄情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主动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营造全镇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三、合理安排,平安祭祀。各村要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和方式,广大群众服从村委安排,做到“上坟不烧纸、祭祀不烧香”,确保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

四、示范带头,相互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文明祭祀,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环保的祭祀方式,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环保的祭祀行为。

五、引发火灾,严肃追责。违反规定在禁火区随意用火,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其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报告:0356-3818027。

犁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