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柳树口镇

柳树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1 发布机构: 柳树口镇

柳树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1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2月24日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约谈会议精神、市县在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及各级领导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政治性、敏感性、特殊性和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侥幸、大意和松懈思想,坚决杜绝再发森林火情,全力以赴做好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现就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做到精准防控

我镇近年发生的森林火情绝大多数是因为焚烧秸秆杂草引发,说明看住山头、地头、人头成为了一句空话,责任出现悬空,防控出现漏洞,巡护出现盲区,导致火情多发。为此,各村、相关单位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要进一步明确防火责任人和防火区域,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村干部党员包山头、地块、巡护人员包路段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无缝对接;二是要摸清底数,实施精准防控,对辖区“五类”重点人员、放牧人员、农林交错区户主以及坟头进行彻底排查,建立管控盯防台账,落实监护责任人和包户责任人,实施精准防控;三是要精准设卡,防止火源入山进林,把住山口、守住路口是阻断火源的有效措施,各村要在重点地带、重要时期、重点节令等关键部位设卡检查,坚决把火源堵在林外。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相关单位要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导向,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晋城市二○二一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及违法用火典型案例,开展防火常识进学校、进村户、进景区等活动,通过铺天盖地的防火宣传工作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进而把森林防火工作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实现群防、群治、群管。

三、强化火源管控,全面排查隐患

各村、相关单位要结合市森防办正在开展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照排查内容,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和关键区域,突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行政交界地区等重点林区,严密排查穿越林区输电线路、加油站、天然气管道、在建工程和林区公路两侧致火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验收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力争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控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严管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各种野外用火违法活动,快速侦破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四、做好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

各村、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科学前置防灭火力量,确保扑火队伍拉的出、用的上、打的赢。要把小火当大火打,重兵出击,快速反应,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科学施救的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各村、相关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五、启动问责机制,严格督查检查

各村、相关单位要把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责任人员要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于防火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护人员不在岗、野外火源管控不力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或曝光;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森林火情发生的责任人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