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南岭镇

南岭镇2024年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南岭镇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对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方案》(泽发改发〔2023〕64号)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镇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历次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帮扶长效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范围

各村以脱贫户、监测户和三类人群为重点对象,同步拉动非贫困户的农村低收入人群生产的地域性农特产品销售。

三、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落实“五进九销”消费帮扶措施,继续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活动。落实单位工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发放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的30%要求;落实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2.加强帮扶产品的认定。各村各单位要积极推进企业、合作社进行帮扶产品认定工作,加大帮扶产品认定力度,严格审查产品质量、带贫成效,让更多产品质量高,带贫效果好的企业、合作社参与帮扶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3.组织开展农特产品展销活动。鼓励引导各村、各单位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充分利用农村“赶大集”开展消费帮扶展销活动。干部职工、党员、村民代表利用“朋友圈”发动身边亲友,宣传南岭农特产品,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助农助销队伍,帮助村民代销农特产品。

4.引导干部自主参与消费帮扶。发动镇村干部、帮扶干部力量,通过“以买代帮”“以购代捐”自发购买脱贫户农产品,鼓励干部加大自主消费力度,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5.建立消费帮扶平台。一是建立产品供给信息平台。以南岭镇农副产品为主,例如:酥梨、小米、蜂蜜和山地鸡等。结合镇情实际,统计供应主体、盈余农产品信息、销售价格等信息,将产量稳定、质量可靠、渠道成熟的产品纳入信息目录,建立台账,及时编制消费帮扶产品目录;二是建立产品需求信息平台。摸排镇机关食堂、镇属单位、帮扶单位以及整个镇域产品需求,建立台账,本着自愿互利的基础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实现产品外销;三是搭建调度平台。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建立南岭镇消费帮扶工作群,将消费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各村消费帮扶信息员、各需求单位拉入工作群,在群里实现供需调度,提高农产品供给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实现统一调度。

四、工作要求

(一)按时报送信息。各村每月按时报送本月的消费帮扶台账,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同时收集好每笔消费帮扶的印证资料,以便查证。

(二)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消费帮扶作为年度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督促整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激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镇特色农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帮扶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帮扶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