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群众:
清明节将至,为了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将关于规范“清明节”文明祭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比如在坟前献上一束花,敬上一杯酒,栽上一棵树,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三、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安全文明祭扫,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祭祀”,共同维护优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
四、各村对本村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祭扫工作负总责,要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工作,严格野外用火管理,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五、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烧荒燎塄、焚烧秸秆、烧山狩猎、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一经发现,我们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恶劣影响及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报告。
六、报警电话:0356-3856009 0356-3856400
南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