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南岭镇

2024年南岭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构: 南岭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以及县委农办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了《2024年南岭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区域,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五清一改”(清理村庄残垣断壁、生活垃圾、村内河渠、农业废弃物、农户庭院、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巩固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以交通沿线村庄周边、村内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为整治重点全方位、全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交通沿线整治。以辖区内周犁路、742县道和乡道为重点,彻底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拆除无实际用途、有视觉污染的设施,实现交通沿线环境干净整洁。

(二)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村内以村庄公共区域、广场、街巷道路、河渠沟塘为重点,清理整治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等,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村外以通村公路、村庄周边区域为重点,清理路面及周边垃圾,实现环境和谐优美。

(三)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坚持先易后难、先治后建的原则,分类型、有步骤扎实推进。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老宅老院,要进行必要的修缮保护;对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要依法依规想方设法盘活利用;对影响村容村貌但仍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废旧房屋,动员户主自行出资修缮;对破烂不堪、失去正常使用功能,以及房屋坍塌、无法修复的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开展整治清理。

(四)开展农户庭院整治。以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为重点,动员农户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整理庭院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做好厕所日常管护和保洁,养成勤打扫、讲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户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实现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五)开展田间地头整治。以农田、河道、林区等区域为重点,彻底清理废弃农膜、废弃农药瓶、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禁在公路、田埂地畔河道沟渠随意堆放弃置和焚烧掩埋废弃物。

三、工作安排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动员,安排部署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中旬至5月上旬。整治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区域,以村为基本单元,采取拆违拆危、清脏清污、治乱治散、绿化美化等措施,全面覆盖,彻底整治,不留盲区死角。集中整治期间,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边整治边检视问题,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一个、消号一个。每周三各村需将本周整治情况(整治基本情况、问题整改台账、各整治点前中后照片)报至镇人居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镇人居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农科站、环卫站、交通站、住建站、水管站等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促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分别对所包片区和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各村要列出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标准,压实目标责任,确保每项目标任务都指定专人专门抓,并明确信息报送人员。

(二)狠抓工作落实。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镇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4月中旬,镇纪检监督室将对此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定期进行通报。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强化反面警示,推动工作落实。

(三)规范过程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区分渣土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做到源头减量。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清扫后的垃圾要规范集中至村级垃圾收集点,坚决杜绝乱堆乱倒现象。加强收运处置体系管理,因地制宜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偏远地区村庄可积极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就地就近处理模式。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对本区域内的交通沿线及村庄周边每月巡检,发现垃圾及时清理。镇村要积极探索完善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管护的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和农户适当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五)引导农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党员联户等方式,示范带领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作用,开展绿色志愿服务。大力推广采用党员责任区、街巷长制、文明户评选、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