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南岭镇

南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5-31 发布机构: 南岭镇

为了及时、科学处置地质灾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晋城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泽州县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依法规范,快速反应

依法应对和处置地质灾害,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三)分级负责,资源整合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条块组合,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同时加强资源整合,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南岭镇人民政府成立南岭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指挥长由镇长卫玮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镇长李海涛担任。成员为镇武装部、镇土办、广播站、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书记。

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办公室设在镇土办,由李海涛任主任(兼)。

(二)镇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

领导和指挥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统一处理,及时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指导本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工作。

2.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成员单位

泽州县自然资源局南岭工作站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和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治理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掌握实时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镇民政办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抢救被淹埋人员,进行工程抢救。

镇派出所负责协助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掩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消除隐患;制止、查处恶意夸大传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镇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3.应急工作组

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时,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成立调查监测组、工程抢险组、通信保障组、灾民安置组、资金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

调查监测组:由自然资源所牵头组成。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向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办公室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灾情评估组:由镇民政办牵头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工程抢险组:由镇武装部牵头,会同国土所、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按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通信保障组:由镇通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协助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灾民安置组:由镇民政办牵头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医疗卫生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

治安保障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组成。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制止、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三、预防预警机制

每年汛期前,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所组织自然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进行日常监测。

(一)群众报灾、报险

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及时向应急指挥所办公室汇报。

(二)地质灾害报告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险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类型、目前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房屋道路设施损毁、影响范围等)、发展趋势、预测后果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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