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前五经普普查登记阶段已接近尾声,按照《关于拨付泽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第一批经费的通知》(泽经普办字〔2023〕7号),以及《关于拨付泽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第二批经费的通知》(泽经普办字〔2024〕18号)精神,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经普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分配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确保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足额发放“两员”劳动报酬是各项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目前各项经普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因此将向各村“两员”拨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劳动报酬。
二、登记情况
根据我镇经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我们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和正式登记阶段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梳理,我镇清查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321家,个体户238户,合计559个,普查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210家,个体户8户,合计218个。
三、报酬分配标准
根据泽州县统计局相关文件及“两员”劳动报酬分配方案要求,每清查一家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33元,每清查一户个体经营户14.3元,每普查一家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33元,每普查一户个体经营户14.3元。根据下拨资金计算:单位(321+210)*33=17523元,个体户(238+8)*14.3=3517.8元,合计21040.8元。
按照每个村清查和普查登记中正常填表的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数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足额将劳动报酬发放至“两员”。
四、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标准,狠抓落实。镇经普办认真加强“两员”劳动报酬工作研究,统筹开展工作调度,按照规定时间高效完成“两员”劳动报酬发放工作。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手续。为全面加强“两员”劳动报酬经费管理,认真组织做好“两员”劳动报酬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发放手续,按时足额兑现,不拖欠、不摊派,严禁截留、挪用报酬经费,确保“两员”劳动报酬发放落实到位。
南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