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南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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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岭镇委员会南岭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南岭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村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还田离田相结合,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处黑斑”,为全镇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思路

为“疏堵结合”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谋划,联系各村农业承包大户对我镇秸秆进行还田离田。经调查了解,我镇共计约1.5万余亩玉米秸秆地块,目前,各村农业承包大户在“秋收”完成后逐步将所承包地块及所属村农户地块进行还田离田处理。镇政府会同公安机关及各村,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特别是打包作业完成后的秸秆焚烧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法律规定,顶格处罚。

三、职责分工

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的宣传,做好秸秆禁烧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打包清理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务必做到早晚常巡逻、常制止。

环保站牵头组织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联合镇纪委巡查考核网格员,核实镇与镇、村与村争议火点,加强工作督查调度;

农科站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财政所负责相关资金筹措和监管禁烧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并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审阅;

南岭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和拒绝、妨碍、阻挠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林业站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储备灭火物资并督促各村防止夏收期间火灾;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禁烧期间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不间断宣传;

交通站负责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督查活动,确保干线公路上无打麦晒场。

学校负责在学校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工作任务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合理划分网格,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包片领导包片、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层层落实巡查任务和责任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派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二)抓好防控措施。各村建立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开展常态化巡查,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抓好禁烧关键时间节点,春耕、秋收时期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下雨前和栽种前3个时段,及时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严格农机管理。农机站要加强农机管理,各村要严把入口关,对到我镇各村作业的各类农机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机具和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不准在本辖区作业。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村要与防火工作协同开展,村防火队伍与秸秆禁烧队伍可两位一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科站要结合全镇实际,编制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引导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离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落地,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樊俐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在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余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二)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标语、召开农户会等方式将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到村到组到户,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提高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强化考核奖惩

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清理转运进行季度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于焚烧秸秆被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发现,对所在村村主干扣减工资2000元;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卫星遥感检测到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着火点等情况一律进行扣减所在村村主干工资5000元的处罚,对各村落实到位,未出现火情的,由当年发生的扣减资金平均奖补至各村,年度考核结果将进行全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