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山河镇

山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山河镇

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的

通  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提高全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安全意识,系统掌握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系统安全思维,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现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积极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宣贯工作取得成效。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为提升全镇党政领导、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宣贯意义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标志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新安法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新安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社会遵法守法。全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对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三、组织领导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加强新安法的宣贯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专门成立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安全副镇长李海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应急管理中心李忠庆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落实和实施新安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宣贯重点

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要把新法亮点作为重点进行学习宣传:

1、新思想、新理念。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增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制度。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干部领导,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三个必须”原则。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

3、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应对。吸取事故教训,餐饮行业燃气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强矿山高危行业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打击相关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租借、挂靠等监督管理。对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

4、加大违法行为成本。处罚方式更严,提高行政罚款金额,增加按日连续计罚,加强联合惩戒力度。加大关闭力度,明确主要负责人职业禁入。

5、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依靠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宣贯措施

(一)集中培训

邀请专家辅导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学习。贯彻培训学习共分四个层级进行,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1、镇党政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规划、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责任单位:镇安委办拟定培训时间:9月上旬)

2、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以“三管三必须”、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责任单位:镇安委办拟定培训时间:9月上旬)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参加的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责任单位:镇安委办拟定培训时间:9月份)

4、镇应急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的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责任单位:镇安委办拟定培训时间:9月下旬)

(二)广泛宣贯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打出宣传贯彻的组合拳,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发布安全管理、安全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动态。开展向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发公开信、新安法知识竞赛、专题宣讲等系列活动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生产经营单位宣贯

主要负责人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的第一责任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贯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贯,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到所有从业人员,同时做好宣贯总结。(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新安法宣传贯彻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把新安法的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迅速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广泛动员,迅速行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运用各种方法途径,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二)、修订配套制度。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疏理对照,做好配套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三)、监督落实。泽州县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等宣贯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将把宣贯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