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的
通 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镇属有关部门:
根据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有序地开展各项防灾工作,将山河镇防汛抗旱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公布如下:
一、山河镇防汛抗旱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王晓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闯军(主任科员)
王宁波(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军锋(人大主席)
李云路(党委组织委员)
李 燕(副镇长)
时前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监测预警队 队长:李闯军
队 员:王小鹏、吕猛猛、程其林、李社青、谢小翠、
吉伟琦、范建红、张东风、马二红、李海燕
人员转移队 队长:王宁波
队 员:张梦杰、谢常青、时东社、成芳圆、
张小兵、原帅超、王来仓、时红林
抢险救灾队 队长:王宁波
队 员:王高鹏、赵科科、程向军、王克勤、李宏兵、
时雷雨、李雪刚、原文东、李 进
调度保障队 队长:张军锋
队 员:赵晋宇、王小强、张小霞、谢之夏、
胡然然、李紫艳、时泽峰、王露霞
医疗卫生队 队长:李 燕
队 员:时红林、来莉萍、程盼盼
二、镇级防汛抗旱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二)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雨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三)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
(四)当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防指办。
(五)开展防汛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六)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县防指办。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防汛抗旱工作组应急分队主要职责
1、预警监测分队:防汛抗旱期间加强对本镇河(沟)道、水库、塘坝、地质灾害点、山洪、危房、公路等隐患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县预警监测应急工作组、县防汛抗旱工作组汇报。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雨水情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村民。
2、人员转移分队:防汛抗旱期间根据原有转移人员名单逐一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增加转移人员),明确转移人员名单(书面)、联系方式、转移路线、转移目的地,明确通知人员、通知方式和工具(敲锣等)。提前通知转移人员要做好转移的准备,告知其转移联系人、转移信号、转移路径,特别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工作。转移后及时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转移应急工作组汇报转移人数等情况。
3、抢险救援分队:组建抢险队伍,防汛抗旱期间队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及时更新,结合民兵器材室建设储备抢险工具(如铁锹、雨具、绳索、手电筒等)并规整,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好抢险机械和车辆要求其在防汛期间待命、明确停放地点。与镇抢险救援应急工作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以便重大救援任务取得人员及设备支持。
4、后勤保障分队:检查避灾安置点标示、设施、转移路线提示牌,采购必要的防汛物资进行储备并进行规整,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必要生活物资,落实好物资供应商(商店)并要求其在防汛期间优先保障供给,和后勤保障应急工作组保持联系,配合工作。
四、防汛抗旱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
1、全面负责本级防汛抗旱工作,主持本级防汛抗旱工作组工作;
2、具体负责责任区网格划定和管理;
3、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二)专班组
1、防汛抗旱期间督促指导各村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组及四个小分队(预警监测、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后勤保障)人员。
2、指导督促各村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特别是人员转移工作(要求按照镇下发转移名单逐一核实,特别注意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危险地段或网格增多则要增加转移人数),相关信息及时返回。
按照镇级防汛抗旱工作组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