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山河镇

关于山河镇开展清廉村居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山河镇


关于山河镇开展清廉村居创建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各站所、各相关驻镇单位:

根据《中共泽州县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泽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泽发〔2022〕15号)、《全面推进清廉泽州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和泽民字〔202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扎实推进我镇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抓手,突出“三务”公开、村务监督、议事协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二、主要目标

2022年,我镇选取5个村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2023年,60%的村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即要完成21个村创建标准;2024年,90%的村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即要完成31个村创建标准;2025年,100%的村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即全镇34个行政村完成清廉村居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治理体系

1、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村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引深实施“群雁矩阵”工程为牵引,坚持以党的基层政治建设统领村班子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责任单位:镇组织、镇民政、镇农经站、镇纪检)

2、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发挥村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的作用。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责任单位:镇民政)

3、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值班、请销假、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切实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采取初次评定与年度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年度考核、任职年限、奖惩情况等,实施“两定两评三考”评星工作机制,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星级评定,评价结果要与绩效发放、评先评优等挂钩。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红色体检”机制,推行村干部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制度和定期述职制度,村干部出现承诺的辞职情形,应按照有关程序辞去职务。(责任单位:镇组织、镇民政办)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责任单位:镇综治、镇民政办、镇司法所)

   (二)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是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实施监督。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保证村民代表依法、自愿表达意见。(责任单位:镇组织、镇纪检、镇民政、镇农经)

6、稳步推进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通过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进一步厘清村居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村居小微权力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镇民政、镇农经、镇纪检)

7、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指导我县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农组发〔2021〕15号)文件要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创建。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在权属确认、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等方面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构建以清廉村居为根本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靠制度管人管事,并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基层农村干部养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责任单位:镇纪检、镇农经)

8、推进村居议事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搭建村议事厅(站、点)平台,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民主协商活动。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注重完善协商形式,健全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责任单位:镇民政、镇妇联)

9、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强化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实行电算化管理,加快对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探索开展向有资质的中介组织采取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责任单位:镇财务、镇农经)

   (三)强化基层监督

10、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镇组织、镇民政、镇农经)

11、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坚持统一领导、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原则,建立由镇党委领导、镇纪委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整合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推动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三合一”,以有效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加强对村、村民小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开展村务决策和公开、村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责任单位:镇纪检、镇组织、镇民政、镇农经)

12、健全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指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金使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开展定期审计,对村干部开展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经济合同、工程项目和制度执行等情况。(责任单位:镇农经)

1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和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健全农村扫黑除恶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责任单位:镇综治、镇组织、镇民政、派出所、镇信访)

   (四)深化清廉文化建设

14、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发挥优秀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干部培训轮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公正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责任单位:镇组织、镇纪检、镇民政)

15、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要把清廉思想、清廉规矩、清廉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融入村居建设,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光荣传统,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责任单位:镇精神文明、镇民政、镇妇联、镇纪检)

四、实施步骤

1、启动和初步实施阶段(2022年6月—12月)。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健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机制,各村根据《山河镇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制定创建标准,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有序开展以“健全治理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基层监督、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十六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在全镇34个村全面推进的同时,培育5个村作为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实现年度清廉村居创建目标。

2、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各村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开展清廉村居创建验收和创建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年度清廉村居创建目标。

3、全面建成阶段(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巩固已创建的清廉村居成果,针对创建难点村(社区)采取措施,加大攻坚力度,开展清廉村居创建验收和创建质量终期评估,全面完成清廉村居创建目标,推进村居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和服务能力优质高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由党委书记总牵头成立全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见附件1),组织指导清廉村居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体系。各村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直接领导指导下,细化职责,各司其职,上下协调,形成合力,建立会议协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指导。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泽州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内容,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各村要出台本村清廉村居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制度工作计划,按照县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制定的《泽州县清廉村居创建行动2022年任务清单》,逐项落实重点工作清单,从严从实抓好清廉村居创建工作。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要定期向山河镇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和县级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报告任务推进及落实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自身职责建立任务台账,常态化对各村开展督促指导,促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发挥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展示清廉村居创建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政策研究等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创建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镇、村两级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中共山河镇委员会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