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发〔2024〕4号
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
当前,我镇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随着“清明”临近,林区内上坟烧纸、农事生产等用火叠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村委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亲抓工作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沉一线驻村蹲守;村主干24小时在村开展工作;检查站、瞭望台值守人员、护林员在岗在位,实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和地头。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多发时段。各村要结合实际,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方式祭扫,严禁焚烧纸钱、燃香点烛等行为,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旧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防火预警监控系统,切实增强全镇居民防火意识,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清明”前后,各村要严格执行《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火的命令》,结合本村实际,持续开展好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防火检查站(卡口)要加大管控力度,加大防火码使用频率,进一步加大对过往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力度,严禁一切火源火种入山,严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应急能力
要加大护林员巡护力度,山河扑火中队要24小时值守、半专业队伍、重点村应急分队待岗待命,全面检修扑火设施设备,备足配齐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科学组织扑救,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镇政府高位预警平台要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火情登记,保障信息畅通,针对发现的、上级通报的和举报的着火点,各村要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纸质版30分钟内上报)、扑救和上报,确保联系顺畅、沟通及时。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