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山河镇

山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山河镇

山政发〔2024〕2号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和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素质,普及森林草原火灾安全扑救常识,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重点开展以“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主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

二、时间安排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坚持长年开展,防火期集中开展。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3月1日—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勇利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了解掌握各村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全方位展开。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火的命令》以及各项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决策部署。及时宣传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安排、指示及会议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等。

(三)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森林草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尤其要对山河防火中队和各村应急小分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和自救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

(四)宣传封山禁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大力宣传封山禁火指令、森林防火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文明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五、宣传方式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宣传车、喇叭、微信、短信、标语、传单等各种平台和渠道,宣传防灭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彩旗、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等,做到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一)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利用镇政府大厅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要及时张贴森林草原封山禁火令,大力宣传根茬、秸秆等可燃物禁烧规定;及时传达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防灭火提示短信,遇有极端天气,要根据预警提示准备应急工作;利用彩旗营造氛围,镇指挥部布设不少于1000面森林防火彩旗,防火重点村要适当增加。

(二)积极参与佩戴红袖章活动,为防火包片干部、巡查督查人员、护林员、村干部、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三)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辆在林区沿线开展巡回宣传,每天至少巡回宣传一圈,针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每天要增加巡回宣传次数;在进山路口和居民区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资料,对在208国道以及马月路、牛土路、衙核路等主要干道设置的100块固定宣传碑牌进行粉刷更新。

(四)各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防火“十不要”等,与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并送上一份告知书,在村口和进山路口张贴封山禁火令,刷写不少于3条(固定)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通过宣传要特别对特殊人群(老弱智残)落实双重监护,加强对监护人宣传教育。

(五)山河初级中学、山河中心学校及山河幼儿园要在学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进行防火知识答题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六)镇政府设置的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村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火宣传力度,做好旅游团队、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为每一名进山入林人员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或发送提示短信,在景区、林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志、标语。

(七)林业站要加强对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指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指导。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可利用村级微信群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及时总结。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宣传工作切实发挥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有作用,确保宣传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林业工作站。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特险期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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