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山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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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8 发布机构: 山河镇

山政发〔2024〕17号

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行政村、养殖场(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之以恒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         

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疫情报告等现行防控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生猪其它疫病的基础免疫,进一步夯实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全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今年的秋防集中免疫工作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0日结束。畜牧兽医站、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继续执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的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在做好散养畜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引导规模养殖场做好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先打后补”工作,构筑起有效的防疫屏障。散养户的强制免疫工作,由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泽州县波波动物防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兽医站要重点做好对接、督导、验收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排查工作,发现疫情隐患及时上报。

三、全面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净化工作

要按照2024年泽州县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加强疫情报告工作,严格落实省级“每县每月必须报告疫情”的要求,对在疫情排查、监测中发现有疑似疫情的,要按时限、按要求及时报告。

四、着力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要认真践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工作理念,从源头前端阻断人畜共患病的传播路径。建立应急预警、信息共享、联动处理等机制,强化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免、检、管、杀、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要加强布病、炭疽、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认知程度和防护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五、突出抓好动物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

要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系统信息报送要求,有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确保产地检疫正常开展。要加强调运监管,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明确活畜禽移动监管措施要求,促进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六、强化应急值守及宣传培训

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双值守、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加强布病、炭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做到家喻户晓。

七、压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要全面落实防控责任,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