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发〔2024〕21号
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河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所,各经营主体:
《山河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两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山河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减救灾委相关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024〕26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泽安委发〔2024〕12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平稳,经镇两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全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镇级督导巡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时雷雨兼任。
(二)成立镇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城镇燃气、校园安全、油气长输管线、电力、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和地质灾害13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成立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人员担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制定具体检查计划、隐患排查重点并严格执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工作安排
全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各村、各经营主体、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领导组每月25日报办公室一份开展情况报告。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15日)。各村、各站所、各经营主体要在15日前召开相关部署会议,安排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各村、各经营主体对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领导组制定的检查计划和隐患排查重点进行自查自改。
(三)分级检查阶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27日)。镇级13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按照检查计划和隐患排查重点对各村、各经营主体开展检查排查。县级重点行业牵头部门将按照“全覆盖检查”的要求制定检查计划,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体检、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全覆盖检查。
(四)案例宣传阶段(2025年2月3日—2025年3月20日)。镇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结合每年2月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村、各站所、各经营主体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用事故案例提升人,促使各村、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各村、各站所、各生产经营主体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本村、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站所、各经营主体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铁腕执法。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要以“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停产整顿,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责令经营主体严盯死守,逐条逐项闭环销号,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机制,统筹协调。各村、各站所、各经营主体要将专项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季安全“敲门行动”以及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