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第一批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泽农发〔2025〕60号)和《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泽农发〔2025〕6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抗旱专项资金及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用于我镇农作物抗旱减灾工作。为确保抗旱减灾工作有效开展、资金高效使用,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投入,保障农作物播种和田间管理的顺利进行,减轻干旱对我镇农作物生长的影响,确保我镇粮食安全。
二、资金用途
资金用于灌溉、喷施抗旱剂等各类抗旱措施的物资、设施设备和服务补助。
三、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根据各村上报春播面积进行分配,每亩补助10元。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下发到各村,各村要第一时间谋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本村实际统筹使用,抓紧实施,确保抗旱措施到位、发挥作用。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各村抓紧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要确保资金的时效性。资金申报、使用需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要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建立救灾资金管理台账,按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务必专款专用,不得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违规发放等违规违纪行为。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要登记入账,并定期进行盘点和维护,确保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
山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