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下村镇

下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秸秆还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6-04 发布机构: 下村镇

下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秸秆还田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

我镇夏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秸秆还田和夏收防火安全工作,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促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高,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农民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把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当作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大事来抓。一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派出所、县环境监察五中队、农科站、农机站、林业站、电管站等有关单位,要在镇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领导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部署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与各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任务落实到村、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层层监管抓好落实;二要多措并举,确保任务完成。要采取政策上引导、法规上约束、行政上干预、技术上指导等多种措施,严防死守,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的现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任务。

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好镇电视台、互联网、村级广播、宣传栏等渠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秸秆禁烧防火通告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秸秆还田对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增产增效等方面的好处;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对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积极意义,以及对焚烧根茬秸秆的处罚措施,使秸秆还田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秸秆禁烧人人宣传、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真正提高农户的责任意识、环保意识、以及科学耕作意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三、加强农机管理及作业巡查,扎实推进秸秆还田工作

根据我镇多年来“三夏”工作的实践来看,因秸秆还田不到位引发的秸秆焚烧导致污染环境、群众利益受损等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秸秆还田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秸秆禁烧工作的成效,已成为全镇“三夏”工作难点。为使秸秆还田工作出成效,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具的管理:

一要针对登记在本镇的收割机、打麦机进行摸底登记,与农机户签订作业责任书,农机手必须持证上岗、联合收割机必须加挂秸秆切碎机、防火罩、粉碎的秸秆长度不超过10公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

二要对我镇的交通要道进行设卡检查,重点检查进入镇区收割作业的外来收割机是否加挂秸秆切碎机、防火罩、农机手是否持证上岗,对符合作业条件的机具要跟踪检查其作业效果,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严重的要处以罚款。

三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除设卡检查外还要组织力量对作业地块进行巡查,对作业不达标的农机具要联合派出所、县环境监察五中队、农机局、工商等部门加大处罚力度,震慑投机取巧者,促进全镇秸秆还田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典型示范、技术推广。加强秸秆还田的试验示范,对先进经验、模范典型要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培训演示会,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增强广大农民的秸秆还田意识,把秸秆还田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推广。

四、明确责任、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近年来,因秸秆综合利用成效滞后,导致广大农户对根茬秸秆的处理普遍采取焚烧的简单方式,因此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除了加强秸秆还田力度外,还需要多措并举、严防死守,坚决禁止焚烧根茬秸秆:

一、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各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层层分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二、各村要成立由支书、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的秸秆禁烧领导组,要求责任到人、到地块,落实责任不漏村、不漏户、不漏地块。

三、镇、村两级分别成立秸秆禁烧巡察组,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秸秆禁烧检查工作,巡察人员要24小时值守、保持手机畅通,对秸秆焚烧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巡察过程中,对违规焚烧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除从重处罚当事人外还要对所包片包村领导及村主要领导进行处罚。

四、积极筹备防火设施设备、加强巡逻。镇林业站负责协调“三夏”期间的防火所需设施设备,要确保“三夏”防火期间,设备准备充分、保养良好。各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防火设施,严防火灾的发生。同时镇政府要安排宣传、巡逻车辆不间断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禁烧意识,严防火灾发生。

五、加大处罚力度、增强震慑效果

派出所、县环境监察五中队、农科站、农机站、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按照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震慑力度大的处罚措施,各村支书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着第一把火的要重处重罚,支书、主任每人罚款5000元,同时由镇纪委对是否存在不作为情况进行严厉查处。对秸秆禁烧责任人轻则罚款、批评、教育,对造成一定损失和恶劣影响者依据相关法律从重从严处罚。切实做到“三夏”期间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的宣传、技术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对秸秆焚烧易发村、交通干道两侧等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严禁焚烧小麦秸秆,严禁毁林现象发生,严禁在公路上碾打和摊晒小麦。对不听劝阻,引起麦田火灾、烧毁树木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各村巡逻值守小分队,在属地各路口、各地块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同时,要张贴禁烧秸秆通告,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杜绝焚烧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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