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下村镇

下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维修及金属网加工项目区域污染源削减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下村镇

下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皮

带机维修及金属网加工项目区域污染源削减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维修及金属网加工项目区域污染源削减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维修及金属网加工项目区域污染源削减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根据《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削减方案。

一、晋城市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山西省晋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例行监测资料,晋城市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 1.8毫克/立方米、172微克/立方米。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六项污染物指标中PM10PM2.5年均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平均百分位数浓度均超标。

二、工作依据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文件要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三、工作目标

经测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约为:颗粒物0.29t/a。为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需实施区域污染物削减:颗粒物0.58t/a。

四、工作措施

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维修及金属网加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58t/a。

下村镇李山村(214户)煤改电项目共削减颗粒物0.642t/a(见附件:污染源削减明细表),可以满足该项目的削减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确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各村委、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我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监督考核。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对年度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应急处置不力的村委、有关单位及企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逾期未完成任务要求的单位依法严肃问责。

(三)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环境监管职能,全面完成网格化环境执法管理。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整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加大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加监督性监测和现场监察频次。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和关闭,并进行跟踪和监督,依法处理恶意排污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列入削减方案中的相关单位要强化执法监督和数据监测,确保按期完成削减任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居民及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