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下村镇

下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下村镇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整治我镇“散乱污”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质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三类:

1、“散乱污”企业(有原料、有设备、有产品,但无证或证件不全),包括修理业、废品收购站、家具制造、木材加工、门窗制造、石材加工、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农副食品加工、道路运输业、零售场地等。

2、堆场,包括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各类堆场;无主堆放的煤矸石、垃圾。

3、圈占的院落(非住宅)。

二、排查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百日攻坚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解决。

(一)集中解决“散乱污”堆场失管失控问题。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发生。

三、整治要求

对于排查出的“三类重点”,按照7个坚决要求进行整治。

1.坚决应收尽收。结合“清、化、收”专项行动,对无正规土地手续占用非耕地的集体场所,由所属村(社区)或主体单位全部收归集体。(责任单位:所属行政村(社区)或主体单位)

2.坚决断水断电。对所有排查出的场所,由下村供电所和所属行政村立即停水停电。(责任单位:电管站、所属行政村(社区))

3.坚决拆除复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坚决拆除、复垦耕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所属行政村(社区))

4.坚决提标提质。对证照齐全的企业,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提标提质(硬化出厂道路、密闭管理等)。(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中心、环保站、相关单位)

5.坚决补办手续。对土地手续符合新上市场主体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帮助企业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6.坚决追责问责。对以上所有整治重点,未经镇政府同意前,下村供电所不得供电,私自供电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下村供电所)

7.坚决绿化提升。对利用价值不大的集体场所,拆除清理后根据不同区段,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进行绿化。(责任单位:所属行政村(社区))

四、排查整治方式

排查整治采取各村(社区)自查、镇政府指导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村(社区)自查和镇政府指导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村(社区)自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确保本村(社区)范围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排查摸底清单及时上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镇环保站),并立即对乱堆乱放物料进行清理。

(二)镇政府指导。各村(社区)将排查清单结合所有者或企业意愿提出整改意见(包括提质提标、完善手续等),并与领导组对接,帮助企业依法依规正常生产。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建立整改清单,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配合镇政府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清单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汇报。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4月28日)。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二)排查清理阶段(2022年4月29日-5月6日)。各村(社区)对区域内所有“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于5月6日前将堆放的物料全部清理完毕。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2年5月21日-7月15日)。镇政府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绿化一批”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规范提升。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2年7月16日-8月10日)。各村(社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反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自然资源所、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环境监察下村中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要进行约谈。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镇政府将大力宣传“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强大宣传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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