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下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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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下村镇

各村(社区)、各站所、相关驻镇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夯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护工作基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晋城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护流程》、晋市卫字〔2025〕128号和泽卫字〔2025〕63号文件要求,现决定成立下村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并推动各村(社区)组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刘雅晖  副镇长

副组长: 张  敏  派出所所长

         毋建会  卫生院院长

成   员:魏玲妹  民政助理员

        王鹏鑫  残联负责人

        岳绘刚  司法所所长

        苏  娟  综治办干事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毋建会兼任,负责日常协调、会议组织等工作。

成员岗位变动时,由新任者自动接替职责。

(二)主要职责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全面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2.依法确定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与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组织审查并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3.指导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日常工作。

二、村(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组成人员

各村(社区)均成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统一以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医(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从事民政、残联工作人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

(二)主要职责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

2.配合卫健、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参与日常监护小组,开展精神疾病管理项目相关监测活动;

3.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为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向所在镇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诉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4.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报当地派出所;

5.协助开展病人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和应急处置;

6.协助其他部门对不配合管理的患者进行劝导,帮助其接受管理;

7.帮助监护人申领奖补政策性补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和救治救助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2.各小组需强化协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工作中的问题与突发情况。

3.工作中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下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