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周村镇

关于开展年末岁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2-28 发布机构: 周村镇

各村、各有关单位

深刻汲取12.15孝义市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年末岁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泽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年末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关于开展年末岁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铁的手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铁的举措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安排

12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各村各牵头单位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专题安排部署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整治(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

各村各牵头单位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专项问题清单和非法违法企业治理台账同时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三)总结提升(2022年2月20日——2022年3月20日)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专项行动开展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工作典型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年末岁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煤层气(长输管道)、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二)专项行动整治内容

1隐患排查:要将“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等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制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对各类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2“打非治违”共性:重点整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三)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治理内容清单:

1、危险化学品。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全链条风险隐患。二是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方面的风险隐患。三是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的风险隐患。四是“小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险化学品方面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2)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3)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的;(4)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的;(5)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的;(6)未执行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或者销售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的;(7)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8)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弃物的;(9)非法违法“小化工”;(10)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制定具体方案,责任单位:镇交安委、交警周村中队、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泽州分局周村中队、市场监管所)

2、非煤矿山。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非煤矿山开采、运输、爆破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二是民爆火工品储存、使用、运输环节的风险隐患。三是非煤矿山周围生态及环境方面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 (1) 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2)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的;(3)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擅自从事矿山建设,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矿山无设计或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5)露天采石场未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6)教育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和工艺的;(8)未按《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的。(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制定具体方案,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其中第(1)(2)项由要自然资源所负责,第(8)项由派出所负责)

3、冶金工贸。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冶金铸造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风险隐患。二是铁(钢)水转运、吊运方面的风险隐患。三是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爆炸方面的风险隐患。四是来料加工方面的风险隐患。五是外包工程治理方面的风险隐患。六是维修作业方面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金属冶炼(铸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2)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除尘系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3)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4)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或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清扫的;(6)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的:(7)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8)未向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的。(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4、消防。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文物建筑等火灾高危场所的消防风险隐患。三是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隐患。四是电器火灾及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风险的隐患。五是建筑外墙保温、装修装饰材料夹芯彩钢板房等方面的火灾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按民权疏散行为的;(4)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5)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6)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7)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8)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的;(9)公共休闲娱乐、餐饮住宿、体育运动健身等场所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使用电炉、煤炉、木炭炉、电暖器、电烤箱等有引起明火隐患的取暖器具;(10)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道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镇专职消防队牵头制定具体方案,责任单位:派出所、建设办、市场监管所以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职责的单位)

5、建筑施工。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高空施工平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架支撑、基坑开挖以及桥梁、隧道等高危工程风险隐患。二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面的风险隐患。三是农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方面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的,或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未明确施工单位,未签订施工合同即擅自组织开工的;(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以及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开工报告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未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部管理人员的;(5)未按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6)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7)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8)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的,未按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组织方案专家论证的。(建设办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镇交安委、水管站等单位)

6、城镇燃气。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燃气管网、入户管道,特别是燃气管道腐蚀、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铺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方面的风险隐患及使用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燃气使用方面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的;(2)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液化石油气销售定点证,从事瓶装液化气销售的;(3)充装无信息标识、已报废等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钢瓶的; (4)向未取得液化石油气销售定点证的个人或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5)从事“黑气”运输的。(建设办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7、道路交通。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及车辆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三超一疲劳”、“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风险隐患。三是公路桥梁、饮用水源地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的风险隐患。四是农村平交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农村交通领域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3)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民地经营的:(4)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的;(5)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6)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7)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8)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9)存在占道经营或马路市场死灰复燃的;(10)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交安委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周村中队、派出所、教委、文化站、建设办、农机站)

8、特种设备。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人员密集场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方面的风险隐患。三是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的风险隐患。“打非治违”清单:(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核准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2)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3)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和检验检测的:(4)伪造许可(核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技术评审或者评审结果未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即投入生产、使用的;(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市场监管所牵头制定具体方案,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9、煤层气(长输管道)。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煤层气输送管道新建、改建和搬迁方面的风险隐患。二是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风险隐患。三是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和油气管道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存在管道打孔盗油违法行为的;(2)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乱钻、乱采和违规爆破等违法行为的;(3)存在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的;(4)油气输送管道存在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带病投产运行等问题的;(5)油气输送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法定检验,或者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6)油气输送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油气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未配备专业巡线员、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的。(镇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建设办)

10、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排查整治:一是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二是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的风险隐患。三是爆破作业、爆破施工、爆破现场的风险隐患。

“打非治违”清单:(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2)生产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3)未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1〕431号)《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2〕301号)提出的安全专项措施的;(4)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派出所牵头制定方案,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

涉煤、危险废物、餐饮场所、学校、水利、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辖区内的各类风险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及时周密部署。

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特定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等要求,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村、各有关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安委办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实地检查。各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提高排查整治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措施落实,在全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排查摸底情况,分类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用最短时间整改到位。

(三)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责问责。

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以《新安法》的实施为契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大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村、各有关单位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工作督导,强化信息报送。

镇政府将对各村、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对打非治违工作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公开曝光;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取缔不力、严重违法行为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排查有遗漏甚至包庇纵容、擅自降低打非治违惩处标准、非法违法现象屡打不绝、因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