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周村镇

周村镇关于开展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1-07 发布机构: 周村镇

各村、各有关单位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泽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关于开展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近期省、市关于强化火灾防控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开展全面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实现消防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提升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水平,增强社会火灾抗御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决定成立由常务副镇长李涛为领导的专项行动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成员为李杨军、张冉冉、刘爱霞,主要职责为:推动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督促全镇各村、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风险排查。

三、重点范围

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医疗机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文化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文物旅游场所、宗教等火灾高危场所;老旧小区、各村、仓储物流、街(门)面房、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重点风险隐患场所;加油加气站、危化企业等涉气涉爆单位;独居老人、残疾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居住、活动场所。

、排查整治清单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共性清单:(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不得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3)单位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不得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4)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应符合要求、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人员应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操作设施设备(5)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6)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应使用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合格的消防产品;(7)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检测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8)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不得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的;(9)公共休闲娱乐、餐饮住宿、体育运动健身等场所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应使用电炉、炉、木炭炉、电暖器、电烤箱等有引起明火隐患的取暖器具;(10)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道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及可燃物附近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1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应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不得缺失或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不应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每层楼板处封堵应严密;(12)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13)疏散楼梯间及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应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14)重点岗位人员应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应当健全,操作规程应规范。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清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应持证上岗,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开展教育、培训、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15)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单位应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及时整改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6)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应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相关人员还应当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各村、各单位:(1)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对住宿、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及群租房、老弱病残居住场所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做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3)、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

    五、方法步骤

即日起2022年3月底结束。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21年12月31日)。村、各有关单位要专题安排部署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并于12月31日18点前上报实施方案及专项行动联络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排查、争取做到不漏一片、一场所、一部位,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建立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和治理清单,并确定整改责任人。至2022年1月起,每周五下午上报排查清单(附件1)及信息快报(附件2)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专项行动开展取得的实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工作典型,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周密部署。要清醒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极 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立即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班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执法,深化隐患治理。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清单化管理,按照排查整治清单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排查起底,逐条逐项梳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单位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查处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跟进,严格信息报送。要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1月9日、1月19日15时上报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治理清单和阶段性工作总结;3月9日前,上报年末岁初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爱霞

联系电话:0356--382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