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周村镇

周村镇关于对“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13 发布机构: 周村镇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了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彻底整治我镇“散乱污”企业(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共泽州县委办公室、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三类:

(一)“散乱污”企业(有原料、有设备、有产品,但无证或证件不全),包括修理业、废品收购站、家具制造、木材加工、门窗制造、石材加工、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农副食品加工、道路运输业、零售场地等。

(二)堆场(包括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各类堆场;无主堆放的煤矸石、垃圾)。

(三)圈占的院落(非住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特成立周村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  长:原吉雷(党委书记)

        孟晓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建军(人大主席)

成  员:来利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剑昌(派出所所长)

        郝忠孝(自然资源所所长)

        闫雅丽(市场监管所所长)

        司鹏斐(环保中队队长)

        刘晋利(环保站站长)

        郭  强(经联社支部书记)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环保站。办公室主任由刘晋利同志兼任。

三、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百日攻坚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顽疾。

(一)集中解决“散乱污”企业(堆场)失管失控问题。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长效机制,防上新的“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发生。

四、整治要求

对于排查出的“三类重点”,按照“七个坚决”要求进行整治。

(一)坚决应收尽收。结合“清、化、收”专项行动,对无土地使用手续占用非耕地的场所,由行政村全部收归集体。(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二)坚决断水断电。对所有排查出的场所,由属地行政村和电管站立即断水断电。(责任单位:各行政村、供电所)

(三)坚决拆除复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坚决拆除、恢复耕地。(责任单位:各行政村、自然资源所)

(四)坚决提标提质。对证照齐全的企业,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提标提质(硬化出厂道路、密闭管理等)。(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五)坚决补办手续。对符合新增市场主体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帮助企业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六)坚决追责问责。对以上所有整治重点,未经乡镇同意前,电管站不得供电,私自供电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各行政村、供电所)

(七)坚决绿化提升。对无新增市场主体意向的场所,拆除清理后根据不同区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排查及整治方式

排查整治采取各行政村自查、镇领导组指导和集中整治的方式,各行政村自查和镇级指导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各行政村自查。各行政村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合账,报镇领导组办公室,并立即对乱堆乱放物料进行清理。

(二)镇级指导。各行政村要将排查清单、整改意见及时报送至镇领导组办公室,对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由领导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办理。

(三)集中整治。各行政村要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建立整改清单,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会同各行政村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行政村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清单报镇领导组办公室。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4月29日)。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

(二)排查清理阶段(2022年4月29日一5月6日)。各行政村对本村所有“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于5月6日前将堆放的物料全部清理完毕。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2年5月7日一7月15日)。各行政村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绿化一批”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规范提升。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2年7月16日一8月10日)。各行政村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反弹。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行政村和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自然资源所、县市场监督管理所、环境中队、环保站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好“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定期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行政村、单位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强大宣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