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周村镇

周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周村镇

各村、各有关企业和站所:

当前,我镇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加之“清明”“五一”临近,林区内上坟烧纸、农事生产、入山旅游和踏青人员将会增加,火灾隐患也随之大量增加,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森林防火的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等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各有关企业和站所,要严格落实省、市、县《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管辖责任、一岗双责职责,按照镇林长制文件相关要求,扎实履行好村级林长职责;镇包片、包村、包户及包地块、包坟头、包山头层层严格落实包连责任,每日巡查重点林区、山头地块及坟头;村两委按照片区具体抓好各自管辖区域内巡查宣传、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党员代表负责严格落实坟头、山头、地块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防火工作责任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责任到人、网格管理,扎实做好坟头、山头、地头的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清明”“五一”期间是森林防火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极易发生大的火灾,由于气温升高,加上大风天气,仍存在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各村要在主要入山口、村内重要区域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并发放致返乡人员一封信,张贴标语,防火通告,悬挂彩旗,逐户发放致全镇人民的森林防火倡议书,利用各村大喇叭和微信群,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全民防火、全民扑火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倡导文明祭祀、鲜花祭祖,镇政府将在全镇主要路段悬挂防火标语,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反面典型案例,引导群众鲜花祭祀。各村一定要从促进社会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镇“清明”“五一”森林防火会议精神,思想上重视再重视,工作上抓紧再抓紧,时刻紧绷“防火”弦。对因思想麻痹、疏于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明确,而引发森林火灾及有关领导不及时赶赴火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针对“清明”“五一”期间春游人员多,野外火源因素急剧增加的情况,各村、各有关企业和站所,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甲村、上掌、坪上、杨山、石淙头、西庄、镇林场要加大辖区输电线路的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瞭望台及甲村、杨山、上掌、西庄、石淙头、河村(南坡)等固定防火检查站(卡口)和其它流动巡查无站卡村,要加大管控力度,加大防火码和金属探测仪使用频率,对进山入林人员严格登记并加强火源管控,加大对过往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力度,严禁一切火源火种入山。严格执行《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火的命令》,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处置,提高应急能力

各村要克服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处于临战状态。同时确保各半专业队伍全时待岗待命,要全面检修扑火必备的设施设备,备足配齐扑火二号工具、灭火弹、铁锹、水车等物资。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员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

五、要切实做好防火值班工作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排好值班名单,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情况,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火情及时处置。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在节日期间将对各村防火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