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泽州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泽编字〔2021〕5号)精神,我单位已并入泽州县周村镇人民政府。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泽州县周村镇人民政府同意,泽州县周村镇人民政府承接泽州县周村镇公路养护管理站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毋潜
电 话:0356-3826095
泽州县周村镇公路养护管理站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