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工作人员张沁鹏,遗失税务检查证(晋税稽1405191019),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