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现确定泽州县慈善总会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5年至2029年。
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泽州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