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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泽州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税收中心工作与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严格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深入落实省、市税务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税收营商环境优化两大核心任务,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着力在信息发布的精准性、政策解读的及时性、服务保障的实效性上持续下功夫。通过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瞄准受众需求创新公开方式、紧盯服务短板优化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步推动纳税服务质效迈上新台阶,以政务公开的扎实成效全面助力税收中心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6条,其中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9条。2025年主办人大建议2项,协办人大建议3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抓手,从严从细把控信息公开全流程各关键节点。一方面,聚焦审批效能与审查质量双提升,系统优化审批流转环节,删减冗余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同时细化审查操作规范,制定涵盖政策依据、保密审查、内容校核等维度的标准化审查指引,通过“责任清单化、任务具体化”方式,将审查责任按层级分解至岗、精准落实到人,构建起“事前审核、事中把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管控防线,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得起合规性、准确性检验。另一方面,持续健全常态化评估研判机制,按季度组织各业务条线对未公开信息开展全面盘点,结合政策调整动态、税收征管实际及公众需求变化进行精准甄别;对因上级政策更新、市场环境变化或民生需求导向等具备公开条件的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合规性复核、流程审批等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与政策落地、公众需求同频同步,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合规性、精准性与时效性,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着力打造多渠道、广覆盖的信息公开传播体系,以省、市局内外门户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为线上核心公开阵地,充分释放线上平台信息传播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同时,深挖政务服务大厅、各分局(所)办税服务窗口等线下平台的便民潜力,通过设置公开专栏、摆放宣传手册、专人现场答疑等方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此外,我局积极拓展与主流新闻媒体、融媒体中心的合作渠道,借助其传播影响力扩大政策知晓面,持续构建起线上线下联动、内宣外宣协同的全方位、多维度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

(五)监督保障

我局聚焦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目标,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切实拧紧工作人员责任链条。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评分细则,以刚性考核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工作提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另一方面,狠抓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开展政策法规解读、业务实操演练、经验交流分享等常态化培训,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与此同时,我局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以常态化监督促进工作规范,以多元化评议推动效能提升,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保驾护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4.其他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精准化、多元化、互动性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更高期待,仍存在短板:一是信息公开的精准适配性不足,部分政策推送与不同类型市场主体需求匹配度不够,靶向性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场景化不够,针对复杂税费政策的案例式、实操性解读偏少,基层纳税人缴费人理解难度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找人”精准公开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构建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体系,针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分类梳理公开内容,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直达快享;二是打造场景化、多元化解读矩阵,在现有解读形式基础上,增加“政策 + 案例”等解读模式,制作行业专属政策手册、流程演示短视频等通俗化产品,重点强化对复杂涉税事项的分步拆解解读,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