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泽州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zhou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部门工作、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利用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并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大“12345”及电话、互联网投诉办理力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全力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积极做好各类督办答复工作。今年我分局在政府信息网板块中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为,行政处罚,行政查扣,双随机抽查,环境举报案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信息公示批复,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没有及时主动提供公开信息二是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局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