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现公布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了县政府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zezhou.gov.cn/xzfgzbm/zfb/zfxxgknb/)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3层,电话0356-3033064)。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机制保障为基础,高质量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全县16个镇、25家单位,政务新媒体8家,包括7个微信公众号,1个抖音号。
2024年,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共计567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551条,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量3113条;全年公开政府文件27条,图文政策解读16条;“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网友留言101条,回复101条,回复率100%;全县8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上级和本级重大政策、热点、民生类信息48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试行)》,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打造职能清晰、运转流畅、方便快捷的全流程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办理答复各环节,实现便捷高效。三是完善三方会商处理机制。鉴于法治化、公开化要求,完善了司法部门、政府办、职能部门三方协调会商答复机制,共同协商、提出建议、实事求是、依法答复,确保公开事项得到群众满意。截至目前,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0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35件;复议后起诉的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泽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表》,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根据《泽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表》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共涉及16个乡镇和26个县直单位,共删除信息2611条。其中:乡镇909条,包括通知公告类651条,信息公开类101条,时政类3条,文件类154条;县直单1702条,包括通知公告类1239条,信息公开类324条,时政类13条,文件类126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于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强化信息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现行有效规章整理。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政策把关、三审三校,保证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严肃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18件,本年度制发2件、失效2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力度,纳入全县县对县直部门、乡镇考核范畴,压实责任、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同时,不断健全业务提升机制,积极参加省政府信息办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线上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县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对泽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优化升级后,新增“政策问答”栏目;“今日泽州”微信公众号新增“政府公报”栏目,并提供了公报检索和文件下载功能,方便群众检索查阅。另一方面优化线下平台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了标识清楚、方便实用、涵盖广泛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形成了“集约—开放式”线下政务公开模式,成为拉近群众距离的政务公开阵地。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实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分管领导,增加具体承办人员,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年初统筹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强化工作人员审核监督力度,邀请第三方开展评估,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模式畅通宣传通道和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80 | ||
行政强制 |
2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60.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0 |
0 |
0 |
0 |
0 |
0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2 |
6 |
5 |
0 |
33 |
20 |
9 |
0 |
6 |
35 |
10 |
0 |
1 |
0 |
1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不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严谨;内容更新频率和数量不及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够高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做好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把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便民惠民利民充分结合起来,落实好全县“两新战略”“一城三带”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目标。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治高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机制体制和办理程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实现重点公开,突出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及时进行公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推荐业务骨干赴省市参加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个人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ezhou.gov.cn)下载。
泽州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