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从即日起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zhou.gov.cn/)逐步开始公开,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使用。为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特编制《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分类
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包括以下信息: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二)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二、《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14个要素:
(1)索引号
是一条信息的唯一标识符,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发布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从国家技术监督检验局获得);后段码为“4位年份数字-流水号”,流水号为5位数字。索引号由计算机按信息发布的日期自动生成。
(2)名称
指信息文件的主标题。
(3)内容概述
对信息的概要性总结,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信息重要内容。
(4)生成日期
对公文类的政府信息而言,特指其发布日期。
(5)有效期
包含生效日期和废止日期,对于已废止的公文,应及时更新相应的日期。
(6)文号
如果该条信息为政府公文,则必须填入其文号。
(7)相关信息
可用来说明该条政府信息与其它政府信息的关系。
(8)发布机构
发布信息的机构内设部门。
(9)关键词
描述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特点的关键词信息。
(10)信息分类
是由四个分类项组成的复合项,分别是主题分类、题材分类、服务分类和机构分类。
(11)获取方式
规定了在线地址(URL)、依申请公开的联系方式和信息类型。
(12)著录日期
该信息编目的日期,供以后汇集信息时使用。
(13)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14)公开时限
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依申请公开。
三、信息公开机构
信息公开联系单位: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信息公开联系地址:泽州县金村镇府城街001号
信息公开联系人:李英 周涛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356-303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