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民办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泽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泽教职成字〔2021〕1号)文件要求,在各民办学校自查、中心校初审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两个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查看、资料核实、调查走访,着重从学校办学方向、组织建设和活动、办学资质及条件、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及其他等8方面18项内容,对全县22所应检民办学校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核查。现就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办学基础进一步夯实、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2020年民办学校加大投入,更新基础设施设备,校容校貌、软硬件建设得到改善,教师待遇持续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二)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党的建设和学校教学工作实现双促进,多样化、多层次、特色化、规范化学校逐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财务管理待规范。部分财会人员不专业,财务账簿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法人财产权没落实,财务监管待规范。
(二)安全工作待加强。校车管理、消防手续不健全,部分幼儿园卫生防疫、晨午检不规范,安全职责不清。
(三)部分幼儿园有超轨制、超班容量现象。
三、年检结果
经局务会议最终审定,22所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结果分合格、限期整改两类,其中年检合格学校19所,限期整改的学校3所。
四、具体要求
限期整改学校要严格按照年检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逐项整改,务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经中心校核查并签署意见的书面整改报告交县教育局职成教科,新学期开学后教育局将组织复核,复核合格的学校纳入年检合格学校,复核不合格的学校归入年检不合格学校并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停止招生处罚,连续二年年检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要求自行终止办学。
各中心校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强化民办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问题整改,中心校校长要亲自挂帅,跟踪督查指导,责任到人,确保学校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中心校长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成立领导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本辖区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安全发展。
附件: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
泽州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