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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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民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泽州县民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府城东街199号泽州县政府3号楼1楼115室,电话0356-2033009)。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类信息49条,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方面内容,发布城乡低保救助情况、特困人员救助情况,共12条;发布养老服务等方面内容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信息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息发布相关工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指定专人,专岗专责,及时报送信息,对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网站公开专栏。2025年,我局配合上级部署,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工作并完善了网站公开专栏,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

(五)监督保障

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高效发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民政领域政策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2026年,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二是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及时更新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清理失效信息,便于群众了解知晓最新的民政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