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泽州县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技推广工作,强化基层动物防疫力量,提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有效落实,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晋农办科发〔2022〕106号)文件精神,决定招募16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及方式

(一)招募条件。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有畜牧兽医技术专长或涉农工作经验,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3.有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熟悉我县乡镇基本情况,能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优先录用; 

4.从事动物防疫或农技推广办公室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

5.男女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招募方式。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面向全县从以下群体中公开招募16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

1.涉农单位或畜牧兽医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人员;

2.在我县农技推广或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骨干;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4.曾经担任动物防疫专员,且连续服务期限满一年的;服务期内表现优异,专业技术突出的,优先续聘。

二、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在县畜牧兽医中心领导下,在乡镇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1.为全县农技推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 

2.为所服务的乡镇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对乡村兽医、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机构人员开展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 

4.为县畜牧兽医中心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服务。 

三、招募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募公告、受理申请、技能考核、结果公示、签订协议,全程公开透明开展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招募公告。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ezhou.gov.cn)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到泽州县畜牧兽医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泽州县2023年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见附件)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 

3.在涉农单位或畜牧兽医科研教学一线工作的证明材料,或者作为农技推广、动物防疫工作骨干的证明材料;

4.原动物防疫专员只需报送泽州县2023年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

(三)资格审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资料查验或实地考察两种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四)技能考核。2022年11月29日进行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确定为优先续聘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结果公示 。除优先续聘人员外,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为我县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的人员,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

如因在公示过程中有被取消资格、拟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等原因岗位出现空缺,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特聘农技员(防疫专员)解除协议出现空岗,优先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人递补再补招。

四、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按年度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招募工作,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使用、管理和考核,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联 系 人:毋会波  王瑞芳

咨询电话:0356-2023553 


附:泽州县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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