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的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市人民政府:

接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的问题线索后,我单位迅速研究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一)问题原文

青拽合作社在2022年夏收后,为了响应政府号召,种了150亩大豆,至今没有收到政府的补助款,在2023年还拨打了政府热线12345,至今没有解决,现在又到播种的时候了,希望政府尽快给我解决。

(二)反映人具体诉求

1、把2022年种植大豆的豆籽补助钱给了我。

2、把2022年秸秆还田补助款给了我。

二、核查情况

(一)组织核查情况

我单位接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安排局种植业股股长牛艳萍翻阅当年资料,问询乡镇农科站站长梁碧燕了解情况;

(二)基本情况及问题核实情况

1.基本情况

青拽合作社在2022年夏收后,为了响应政府号召,种了150亩大豆,至今没有收到政府的补助款和2022年秸秆还田补助款未给我。

2.问题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人反映的“2022年种植大豆的豆籽补助钱”问题,现将核查报告如下: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申报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要求晋城市打造1个30000亩大豆创建县。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特申报了《2022年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夏大豆示范县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在随后下发的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通知中明确我县为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项目资金150万元。我县接到任务通知后,选择以小麦播种面积为基数,复播指数在50%以上的镇优先实施,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地点定在了巴公镇。5月30日再次向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6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给予了批复,准予我县在巴公镇38个村示范种植30000亩夏大豆,资金用于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病种害防控等。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底完成,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组验收后于11月14日将项目资金150万元拨付至泽州县巴公镇财政所。

(2)关于反映人反映的“2022年秸秆还田补助款”问题,经核查,现将核查报告如下: 

根据中共泽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泽农组办发﹝2022﹞19号),按照“谁利用、谁转化、谁得奖补”的原则对秸秆利用主体进行补偿。在整镇集中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秸秆利用面积大于20000亩以上的镇),小麦收获后秸秆离田(粉碎还田加旋耕整地)利用,每亩补助50元(中央资金补助30元、县级配资金补助20元),补助面积3万亩;在整镇集中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域外,小麦收获后秸秆离田(粉碎还田加旋耕整地)利用,每亩补助25元,补助面积6万亩。具体由乡镇组织实施,完成后由村(或合作社、大户等)申报,公示,乡镇组织复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抽验。

2022年,巴公镇完成小麦秸秆还田(离田)面积4.087254万亩,超出了整镇集中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巴公镇)计划面积3亩。2022年11月18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整镇集中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巴公镇)3万亩,每亩补助50元,超面积部分参照整镇集中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域外补助标准,每亩补助25元。共计补助巴公镇小麦秸秆还田(离田)177.18135万元。

南连氏村小麦秸秆还田是由村委组织了秸秆还田利用,补助对象为村委,完成秸秆还田1106.66亩,补助资金4.79735元。县农业农村局将全巴公镇补助资金下达到镇财政所,具体由乡镇进行兑现。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我们一直把技术培训作为提高项目区农民技术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