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我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项目交易活动,提高农村(社区)小额工程项目交易效率,推动我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经我局党组会议决定,拟遴选10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国家、山西省有关部门的招标代理资质;
2.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业务人员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承担过招标业务工作,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4.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职业信誉。
二、服务内容:受委托开展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三、遴选程序
1.参选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
3.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入选机构名单;
4.确定入选机构名单。
四、提交材料
1.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申请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5.承诺书(见附件二)。
6、报名人认为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请有意参选的机构认真准备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528室。
联系人:原红梅
电 话: 3039034
地 址:泽州县人民政府4号楼528室
附件:1、泽州县农村集体(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申请书;
2、泽州县农村集体(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承诺书。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一
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
申 请 书
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注 册 地:
联 系 人:
传 真:
附件二、
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
承 诺 书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自愿参加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资格遴选。我公司清楚遴选的要求责任和义务,并郑重承诺:
1.公平、公正参加遴选,遵守泽州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工作要求;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报材料;
3.如获得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纪律和职业准则,按照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4.如获得泽州县农村(社区)小额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动配合完成与之相关的工作事务。
承诺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