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农业经营组织自主申报,我中心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人员实地查验、审核资料,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综合评定打分,并经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拟确定2025年市级农机化项目承担主体如下,现予以公示。
1.市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为泽州县金硕园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
2.市级粮食机械化烘干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承担主体为泽州县农托帮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
如对确定的实施主体有异议请致电:
0356-3039034或3045540
泽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