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建设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查看、资料审核,并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拟确定2025年秸秆收储中心(站)建设主体如下:
1、泽州县夏都农机农业专合作社、晋城市金品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符合建设大型秸秆收储中心(站)条件。
2、泽州县宏达祥农业专业合作社符合建设中型秸秆收储中心(站)条件。
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356-3039034;联系人:郭云飞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