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函〔2025〕26号)和《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农产组办〔2021〕1号)转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积极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申报,并于7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附件:1.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