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和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晋城市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牧医发〔2025〕6号)文件要求,2025年国家及省级定点监测场采样工作已完成。8月5日公示作废,以此次公示为准。对3个国家级、省级猪病定点监测场的采样补助情况重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泽州县广鑫隆养殖专业合作社6375元,泽州县伟旺农牧专业合作社5375元,泽州县春鑫养殖专业合作社3250元,共计15000元。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访向泽州县畜牧兽医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6-2023553,邮箱cadcjczz@163.com。
泽州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5年8月25日